美洲国家组织(OAS)

美洲国家组织(OAS)起源于1889年至1890年之间举行的第一次泛美会议而成立的国际美洲国家联盟。后来,该组织在1910年更名为泛美联盟,取得了多项成就在整个过程中,例如在 1899年的蒙得维的亚1939-1940国际民法或国际私法,并以同样的方式 国际私法公约或1928年的布斯塔曼特法典,也有成就 1933年《引渡公约》的, 1933年《国家权利和义务公约》,这是国际舞台上的基准 1939年《政治避难条约》等等。 前述参考文献为 美洲国家组织宪章(OAS) 30年1948月XNUMX日在哥伦比亚波哥大市获得批准。 美洲国家组织(OAS)在美国大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,但是其独立性受到了损害,因为在许多情况下,它被视为美国使用的一种工具,这在美国的发展中得到了证明。以冷战为例 从该组织驱逐古巴国。 同样,这种独立性甚至在今天一直受到质疑,本组织在该国赞成反对埃沃·莫拉莱斯总统的政变; 这种情况导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寻求其他一体化与合作机制。 OAS设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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